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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实践和思考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12-15 [来源]: [浏览次数]:

2021年12月9日晚上7:30,原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原文化部非遗司司长、中国非遗保护的重要推动者项兆伦老师在云南艺术学院图书馆报告厅作了主旨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当代实践”的学术讲座。民族艺术研究院全体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项兆伦老师作为一名“学者型官员”,长期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工作,从“文化生态保护区”到“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从“传统手工艺振兴”到“非遗扶贫”,从顶层设计到具体项目,都有所参与指导。项兆伦老师以关注传统文化,将传统文化与现代设计理念有机融合为切入点,结合相关案例重点阐述了非遗概念的内涵、外延以及非遗保护的理念。讲座开始项老师围绕振兴传统工艺提出了一些重要的理念其一,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现代设计走进传统工艺,发现生活中的美,用美的方式生活。其二,振兴传统工艺要字引领,为生活而作,为日益丰富的需求而作。其三,工业化背景下手工技艺的本质是凝聚手工艺人智慧才艺和经验的精湛手工技艺对创作和生产过程的介入。

项老师提到,准确认识非遗的概念界定,是正确有效地保护、传承和发展非遗前提,并强调了准确理解《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重要性通过倾听此次讲座,师生们一致认为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提高了对非遗保护的认识和理解:

    第一非遗是世代相传、并在适应周围环境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不断得到再创造的文化遗产,具有为相关社区和群体提供持续认同感的文化意义系统和社会功能。

    第二,非遗的持有者是社区、群体个人。大部分非遗项目是群体共享的遗产,主要通过集体传承和持续性再创造得以存续和发展。保持和扩大传承人群,是非遗在传承中延续历史文脉、永葆民族特性,并在当代生活中愈加枝繁叶茂的基础。

    第,有效的保护措施是确保非遗生命力的保障。这些措施既包括《非遗法》明确的认定、记录、建档和传承、传播等措施,也包括《公约》提出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以及振兴等措施。这也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

    第,由于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一部分以手工艺为主要生计来源的传统工艺项目传承人群,面临产品需求萎缩、收入不足以解决生计的困境,致使传承后继乏人。努力实现传承非遗与改善生活、丰富生活的统一,提升年轻一代对非遗重要性的认识和参与积极性,从而不断增强非遗传承活力不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非遗工作的重要目标。

 

 

    项老师的讲座内容深入浅出、旁征博引理论与案例充分结合,通过传授非遗保护知识和经验精准流畅的表达又不失幽默诙谐,使老师同学们深受教育和启发,对当下和未来更好地进行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学有所成,为做好我国非遗保护传承、弘扬传统文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