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云南艺术学院民族艺术研究院调研组成员前往玉溪市,与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及其下属单位进行交流、调研。民族艺术研究院党总支书记迟燕琼教授、副书记杨明珠教授、行政副院长李异文教授,以及各教师代表、学生党员代表参加。
上午9时30分,云南艺术学院民族艺术研究院与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交流座谈会、教育教学实践实训基地授牌仪式。出席此次座谈活动的领导和单位有: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玉溪市文物局局长陈泰敏;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耀芬;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岳川;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非遗)科负责人徐亚玲;玉溪艺术创作研究所所长潘勇;玉溪市花灯剧院院长矣露;玉溪市文化馆馆长、市非遗保护中心主任侯庆;玉溪市博物馆副馆长业永恒;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李万东。
会议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耀芬主持。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陈泰敏首先对云南艺术学院民族艺术研究院调研组全体成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随后其对玉溪作为“自然和历史的博物馆”的基本情况进行简要介绍:一是玉溪市因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孕育了抚仙湖、澄江化石地等自然资源;二是拥有江川李家山古墓群遗址、玉溪青华窑、辛亥革命“将军群”、人民音乐家聂耳的故乡和灿烂的民族文化等人文资源。其次,近年来玉溪市将继续擦亮旅游金字招牌,整合资源,着力打造成为自然和文化之旅、红色之旅以及乡愁之旅的旅居城市。最后表达了对加强与民族艺术研究院的合作,发挥学校人才和科研优势,结合玉溪市的丰富资源,实现双方共赢的殷切希望。
随后,市文化馆馆长、非遗保护中心主任侯庆介绍了玉溪市非遗保护的工作情况。他指出,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充分发挥民族艺术研究院的人才优势,全面合作,结出更为丰硕的硕果。另外,市艺术研究所所长潘勇、市花灯剧院院长矣露、市博物馆副馆长业永恒、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李万东等针对各自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整体介绍,并表示在未来与民族艺术研究院展开交流合作与实习实践的期望。
民族艺术研究院总支副书记杨明珠教授、行政副院长李异文教授进行了交流发言,党总支书记迟燕琼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党总支副书记杨明珠教授首先就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此次活动的重视表达了感谢;随后结合玉溪市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和此前在玉溪市辖县开展的相关调研,强调玉溪市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和众多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师生科研及其实践提供了可选择的广阔空间;围绕教学实习实践基地的建立及其开展双方合作的意义进行了交流;并期待双方开展多层次的交流合作,实现合作共赢。行政副院长李异文教授则着重介绍了云南艺术学院民族艺术研究院的具体发展情况以及非遗专项研究和人才培养的相关情况,并表达与玉溪市非遗中心实现长效合作的信心。党总支书记迟燕琼教授指出,根植于玉溪市优秀的非遗资源,我院可更好地以科研反哺教学,形成特色人才培养形式,助力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实现共赢。双方围绕非遗传承与发展、文旅融合等问题展开了一系列交流探讨。
上午11时,交流座谈圆满结束,云南艺术学院民研院与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举行了签约仪式,并与玉溪市非遗中心、玉溪艺术创作研究所、玉溪市花灯剧院、玉溪市文化馆、玉溪市博物馆进行了实习实训基地授牌仪式。
此次交流会指出:未来,双方将通过建立定期及不定期的学术交流,完善研究机制,并将重点放在滇剧、花灯、音乐舞蹈、美术、手工艺的理论研究,对玉溪市所辖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各级各类代表性非遗名录、项目和传承人以及与承载非遗相关的文化艺术事象进行理论阐发和学术研究。双方将在文艺精品剧(节)目打造、文旅演艺项目、非遗、文化艺术事业与文化产业的管理、开发及运行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通过发挥各自优势,整合双方资源等方式,实现合作共赢。
下午,民族艺术研究院对玉溪市开展实地调研,分别参观了玉溪师范学院湄公河次区域民族民间文化传习馆、美术学院;玉溪窑青花艺术馆、小龙茵刺绣传习馆、玉之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地,详细了解各类馆藏非遗物象、工艺美术、绘画、雕塑,学习非遗技艺传承经验,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开展调研、交流。晚上7时30分,调研组前往玉溪花灯剧院观看玉溪花灯剧“寻灯·刘缙诺折子戏专场”,近距离地感受玉溪特色非遗艺术。
通过此次调研,云南艺术学院民族艺术研究院与玉溪市文旅局等下属单位进行深入的交流、研讨,并结合民研院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优势,就如何推动高校与地方资源互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实现校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以促进玉溪文化旅游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找方法、寻策略。
初审:董晓辉
审核:陈春芬
终审:迟燕琼